
日前东北能监局发布关于征求《黑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,通知中称经营性电力用户的发用电计划原则上全部放开。在制定完善保障措施下,稳妥放开铁路,机场,市政照明,供水,供气,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企业参与交易。自贸区,工业园区,产业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可整体参与电力直接交易。
积极支持中小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,现阶段年用电量不超过100万千瓦时的中小用户暂通过售电公司代理方式参与交易。
清洁能源供暖,电动汽车充换电站,电能替代等电力用户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进行“绿色电力交易”参照电力直接交易按照发用电曲线平衡组织交易。